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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初级中学安全管理一日常规

2011年09月26日 14:48:42 来源:神农架林区实验初级中学 访问量:4209
实验初级中学安全管理一日常规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学校安全伤害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完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的行为规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神农架林区教育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学校安全管理一日常规》。望全校师生认真学习,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遵照执行。
一、学校校园门卫管理
1.专职门卫教工是校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校门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正常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由门卫专职教师负责。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有事请假,须经学生处主任批准。
2.校园门卫每日负责按时开锁校门,保证师生的正常作息与出行;负责课间师生和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出入盘查与登记。师生上课期间不许随意会客;门卫不经批准严禁私自随意放行校外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
3.课间学生因病、因事出入校门,必须交出由班主任老师批准签发的《请假条》,门卫经核实后,方可开门放行;并将《请假条》保存好,定期交给学生处存档备查。
4.门卫每天负责巡查校门周围治安环境。对校门附近出现社会闲杂人员停留或聚集、校外车辆乱停乱放、商贩摆摊设点等妨碍或危害师生出行和人身安全的情况,要及时予以劝阻、驱赶或报告给相关责任人处理。
二、学生离校安全管理
1.家长或监护人责无旁贷是学生安全管理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特别是在学生居家和离校期间。家长应该配合学校和老师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增强孩子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严禁孩子从事野浴、野游、野炊、滑冰、滑雪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日常要多留心孩子的思想活动、情绪变化、行为规律、社会交往、穿着打扮、日常花销等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管教,防患于未然。
2.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离校。上学前、到家后要主动与父母打招呼;早晨不得随意过早提前到校,放学后也不得随意过晚滞后离校;节假休息日更不得随意到校进班。
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行路、骑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骑(驾)机动车上下学;也不得搭乘三无或违章车辆;骑车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不互相飙车、打闹、追逐;更不能在公路上进行打篮球、踢足球、丢沙包、跳皮筋等危险活动;横穿公路时要一看、二慢、三通过,以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4.家居偏远且沿途较僻静的学生,上放学路上尽量与同学约伴同行;途中不得在路上玩耍或停留;途中如遇陌生或可疑人员,不能与其搭话,不能受他人的诱惑,以防不测;更不准旷课、逃学,要直接进校园或回家;不经家长允许,不得擅自外出或他家留宿。
5.学生在半路遇有暴雨、大雪、狂风、雷电、沙尘等恶劣天气时,要就近就便安全躲避。不得靠近树木、墙壁、电线、塔杆、牌匾或桥下,尽量避免过河、过桥或走危险小路。
6.学生在家听父母长辈教导,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不做不安全有危险之事;离家外出需告知家长,参加有人身安全隐患的活动最好由家长陪同。
7.帮助家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时,要时刻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不要做一些像攀高擦拭楼房门窗玻璃等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劳动。
8.在校外做好人好事,要量力而行,要以确保自身安全为前提。严禁参加扑救火灾、追抓歹徒、抗洪抢险、下水救人等具有人身生命危险的见义勇为活动。在灾害发生时,现场学生要听从公安、医务等有关人员的指挥,主动远离灾害现场,尽可能避免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9.要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注意讲究卫生。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不吃不洁、腐烂、变质的食物或过期、超标、三无食品。
三、校园设施设备管理
1.总务处是学校校园建筑物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总务处主任后勤人员是负责校园硬件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要定期检查、监督、管理、维修校园楼、堂、、舍和消防设施、体育器械、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学具教具、花草树木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使师生在绝对安全的校园环境中工作、学习和生活。
2.对校园内的重点部位、安全事故易发设施,保安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每次检查要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总务处安排后勤人员及时维修、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上报校长,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
3. 师生要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要爱护公共财物。不随意私拿、乱放、玩弄、破坏公物;对自己负责的公物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出现正常损耗或故障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或教师,及时主动找工人维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以免发生危险,造成伤害。
4.学校专业教室和库房(微机室、理化生实验室及药品仪器库、图书阅览室、卫生保健室、体育器材库、印室等)由所任课教师兼职管理,是其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定期、认真、仔细做好日常安检工作,注意防火、防电、防毒、防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以免发生教学安全事故。
5.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在上课及组织学生活动期间,一旦发现学生校舍隐患山体滑坡、自然灾害、设施异常情况,立即组织学生疏散撤离,并立即报告分管领导。
四、教学楼内安全管理
1.学生处是教学楼内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组织领导班主任和联防巡查教师,对学生进行楼内安全教育与管理。要坚持每日对教学楼内各教学班、走廊、楼道等重点部位的纪律、卫生、安全进行巡视、检查、评比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协调、沟通、上报,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不安全行为。同时,组织好平时的应急逃生演练,增强师生是自救能力。
2.联防巡查教师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负责好自己当天值日范围内的任务。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勇担责任,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特别是遇到事关师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时、灵活、妥善处理,将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在校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值日工作。在清理环境卫生时,不得用扫除工具打闹玩耍;班主任要注意值日同学的劳动安全,合理分配值日任务;值日同学要将垃圾杂物倒在指定地点,不得私自焚烧或胡乱堆放;搞完卫生后,值日同学要将扫除工具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在课间休息时,学生上、下楼梯要按照规定路线,靠右行走,不得跑动,不滑行楼梯栏杆,不得互相推搡、拥挤、起哄,以防止发生踩踏事故;不得在教学楼内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做有危险性的游戏;不得攀爬教学楼和教室窗户;不乱动楼内消防设施。
5.学生在校内受到伤害,要及时报告老师。如有校外人员或校内行为不良学生在上学时间胁迫或欺骗自己到校外去时,也要及时报告老师,不能轻易跟走,否则属于擅自离校行为。
6.如遇地震、火灾、爆炸、倒塌、山体滑坡等突发应急事件,需要及时疏散师生,紧急避险逃生时,在场教师要以保护学生生命为己任,迅速果断、灵活机智、从容镇定组织学生有序、快速撤离现场,靠前指挥、殿后撤离,迅速带领学生到达指定安全地点集结,清点人数,组织有效施救。
五、班级安全教育管理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日常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工作的宣传教育、指导检查、监督管理。要经常、及时、有针对性地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和生命教育,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同时,还要对学生进行校外交通、消防、用电、网络、防溺等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远离黄、赌、毒、邪,不受诱骗,不进三厅二吧(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网吧、迪吧),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班主任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可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本班学生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3.班主任要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班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注意个别学生的情绪波动和言行变化,及时主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防患于未然。
4.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备品、电教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总务处,并提醒学生注意,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填报《班务日志》,了解学生出情况。发现学生未经请假、不按时到校,或逃堂、旷课,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以争取家长的配合管教。
6.班主任要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和《出入校门登记制度》。对本班学生因病、因事必须请假者,要求学生递交《请假条》,而且必须有学生及家长的签字。在校住宿学生请假,要认真核实,批准时要填写好《学生请假离校凭证》及《存根》。以有效控制学生的请假及外出,预防、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7.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卫生劳动等,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8.班主任应积极主动地与各科任教师交流、沟通,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帮助科任教师协调好与学生的关系,保证本班正常教学秩序,避免学生因与科任教师矛盾而影响学习与生活。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到场处理,对受伤学生要及时送到附近医院就诊,并与家长取得联系、上报学生处及相关责任人。
10.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期前和每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11.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谁负责谁在场,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分工不分家、齐抓共管的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学校临时指定的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六、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1.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含实验课、课辅)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所在班级学生的课堂安全教育与管理。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由教务处主任负责指导督促。
2.各科教师要将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贯穿于教学活动之中。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教育。      
3.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课辅、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串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务批准。
4.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级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授课时要随时注意学生状况,如发现发病或情绪不正常的学生要及时处理,不得耽误。
5.在校学生要按时上课,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并回答问题。课堂上不搞小动作、不吃零食、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私自调换坐位;不得随意借扔学习物品,需要传、换文具时要在教师同意后,下位递交到同学手中。班委会成员或班级值周值日同学要认真记录好《班务日志》,特别是班级每天出勤和每节课的学生缺勤情况,及时报告任课教师或班主任。
6.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走廊、楼道或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7.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预防并避免学生斗殴打架等严重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事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8.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讽刺、挖苦、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随意提前或滞后上学、放学时间,特别是放学后更不得随意滞留学生。情况特殊或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必须报教务处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节假日不准任何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更不允许教师在节假日为学生补课。
10.体育课应加强组织教学,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教学,坚持上下课集合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和设施及器材的安检。教学活动中,要尽量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1.理化生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师要认真备课、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对教学场地、器材、电路、药品等要进行详细检查,在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特别是使用具有一定潜在危险性学具的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12.学生在进行理化生实验时,要熟知操作规程,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探究,填写好实验报告。未经任课教师批准,不得私自更改实验步骤或实验规程,更不得私自进行与教学或探究无关的实验,以免发生危险和伤害事故。
七、学校一日安检管理
1.学生处和班主任及联防值日教师是学校一日安全检查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每天对校内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以确保常规的落实。
2学生处与班主任每天指定专人学生干部,早自习清点班级学生出席情况,认真据实填写好《学生会检查表》。以便随时掌握学生出席、请假、到校、离校情况,防止学生旷课、逃学,消除安全隐患。
3.实行并完善学校领导联防巡查制度。当天值日负责一天里教学楼内和校园巡查和问题处理。主要巡视、督促、检查师生校园人身安全、课堂教学秩序、班级纪律和卫生情况,组织、指导、学生会检查等。本着谁在岗,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积极主动处理,或与主管责任人协作共管,并做好巡视记录。
八、校园体育活动管理
(一)体育教学:
1.体育教师应当严格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坚决杜绝体育课的随意性和放羊现象。
2.体育课上,老师要遵循学生的生理及心理特点,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教学,并时刻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及其变化,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3.体育课应加强组织教学,体育教师要坚持上下课集合报数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同时要积极主动与任教班级的班主任沟通,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特殊体质学生的具体情况,以便因体施教
4.体育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动作要领和运动注意事项,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充分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体育教师要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同时,要经常检查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等方面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及时禁用,并上报总务处维修。
6.体育教师在组织带领学生进行体育活动和体育教学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否则将视为违犯劳动纪律。学生穿戴也要符合体育课堂和体活要求。
7.体育课中,凡出现学生伤害事故,体育教师应及时通知主任,并立即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救治。
(二)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谁在场,谁负责的原则。总务处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体育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和器材。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器材,严禁学生使用。同时,及时上报总务处维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前,相关责任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要做好各项必要的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指课程标准和教材以外的内容),也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更不准学生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严守规定,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要精心组织、悉心指导,以预防、避免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
5.在组织学生参加田径、军训、赛跑及召开运动会时,相关组织者,尤其是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6.组织学生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原则上应在校园内开展。如确因场地限制,而必须在校外举行时,组织者应首先上报请示学校有关领导,待批准后方可施行。但应当事先与学校相关部门及领导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同时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
九、校园集体活动管理
1.校园大型集体活动包括升旗式、开学(毕业)典礼、师生集会、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和运动会、集体公益活动和劳动、集体参观和旅游、升学毕业考试等。学校建立师生集体活动提前报告制度,不经相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行动。相关组织部门和领导即为直接责任人,要对整个活动的安全管理负有完全责任。同时,应竭力避免举行校外大型集体活动。
2.举办活动前学校相关部门和领导要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对活动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实地勘察,确保安全进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在难以排除的情况下,宁可取消,也绝不举办。
3.非去不可的校外大型集体活动,要由校长请示区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尽量提倡徒步运足,必须乘车时,总务部门要按规定使用证照齐全车辆,保证司乘人员不违章驾驶运营。
4.班主任是大型集体活动的班级管理者,要在活动之前,对学生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对可能发生的意外考虑充分,管理到位。学生也要自觉遵章守纪,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严禁私自离队、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十、学校卫生安全管理
1.校医老师是学校卫生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师生进行疾病防控、医疗保健、紧急救护等知识的宣传普及、简单处置及协助主管校长开展卫生学校管理工作。
2.学校要建立健全了医疗卫生室和卫生安全管理机制及学生健康档案,要积极配合上级医疗卫生及疾病防控部门开展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控工作。特别是要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与管理,有效地防止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传播与蔓延。同时,还要做好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以及青少年假性近视预防和控制工作。
3.校医和班主任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学校、班级师生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多发性的疾病。发现苗头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以便及时采取有利措施,防止病情扩散,贻误治疗,影响教学。
4.对于应对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校医要积极主动与上下相关部门、责任人沟通协调,及时开展扎实有效地防控工作。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落实晨报制度、健全规章制度,及时上传下达、指导防控,最大限度地阻止其进入校园,以确保师生人身健康安全。
十一、学校饮食安全管理
1.班主任及家长要经常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到学校内食堂就餐,不能在校就餐的要求回家就餐。就餐时,注意餐具的消毒和清洁;不购买三无小食品和变质食品,尽量少买或不买垃圾食品和对健康不利的小食品。
2.在校学生要注意饮食卫生,不饮用冷水和生水;尽量少买或不买校内外无证经营的摊点的三无饮料;不吸烟、不饮酒,防中毒。
十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故报告流程:
1.安全事故发生后,直接或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第一时间、及时迅速上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
2.各部门责任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视事故性质、情节、后果等,临机决断,是否立即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通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迅速调集力量,采取应急措施,积极组织施救。
(二)安全事故的类别:
1. 自伤、他伤、溺水、交通肇事等人身伤害事故;
2.实验室、微机室、体育课意外等事故;
3.火灾、电击、雷击、山体滑坡等意外安全事故;
4.饮食中毒等卫生安全意外事故;
5.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
(三)报告制度类别:
1.重大事故直接报告制度。重大事故即意外重大人身伤亡、集体或群发饮食中毒事件。当重大事故发生时,任何在现场的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学生,按照谁在场,谁负责的原则,可以直接向校长室报告,以便学校更及时、更有效采取应急救护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加重,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2.一般事故部门报告制度。一般事故即一般偶发事故或较轻微事故。当一般事故发生时,直接或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及时迅速地报告给部门责任人,由部门责任人作出初步应急处理,再向主管校长或校长报告。
(四)具体处置措施:(参见我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学校安全管理责任
1.我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班子成员、门卫、校医、后勤、班主任16人组成,统一组织领导我校各项安全工作。袁幼民校长任组长,是学校一切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把方向、抓全面。杨汉先副校长任副组长,协助校长,具体负责分工、协调、督查。总务主任张贤军主任主要负责校园建筑物、教学设施设备、消防、用电、等检查维修,门卫和保安负责校门及周边安保,校医负责疾控、卫生宣传防治;学生处关泉主任主要负责校园内的学生纪律和卫生的检查督导及校园的安保工作;负责大型活动、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各班主任负责本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教学的黄顺平副校长、教务主任主要负责课堂教学、网络、实验等安全教育;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管理方法要适当。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谈话教育,或与其家长或监护人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必要时可随时报告学校相关责任人。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及时家访做好思想工作,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在多次工作无效后,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3.我校已制定了《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都从实际出发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要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到位,坚守岗位,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及时、灵活地开展工作,沉着、冷静、迅速、果断地处理。举行校内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
4.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承担全部责任。
5.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违规悖章,或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或靠近,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6.分管安全的校长各部门学生处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目标责任状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OO月十五日
 
编辑:况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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