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初级中学积极响应林区教育工委、林区教育局党组的号召,于9月10日在中庸楼三楼召开教职工大会,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题集体学习活动。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李国会同志主持会议。这是实验初级中学继5月28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动员大会和6月4日集体聆听林区纪委《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宣讲团报告之后,第三次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集体学习活动。为便于开展集体学习活动,学校要求教职工每人购置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含草案说明),领导干部每人购置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问答》和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学校力求通过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让广大教职员工依法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注重在学深学透,增强法律意识上下功夫,通过自觉学法、守法、执法,不断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廉洁从教意识。会议强调:广大教师必须做到在平时工作中不踩红线,始终以党纪国法为尺子,切实做到作风正派、情趣健康、艰苦朴素、廉洁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