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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办公电脑管理规定

2012年02月20日 17:15:47 来源:神农架林区实验初级中学 访问量:1946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办学条件,使教职员工能更好地利用先进的教学手段,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管理、教学质量,学校现将有关办公电脑管理要求规定如下:
第一条 办公电脑属国有资产。上级配发办公电脑后,按调拨明细或发票,及时计入固定资产帐(会计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及《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学校配发给专职教师的办公电脑的产权属于本校。其品牌、型号、配置及产品序列号,均已登记在学校固定资产账上,任何个人无权更换配发的办公电脑及其配件。
第二条 办公电脑作为教学教具和学校管理工具,学校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电脑分配给各个部门及所有一线教师。配发办公电脑的人员既是使用人,同时也是保管人,在享有使用权的同时,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在移动、携带和使用中,应小心爱护,精心使用,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和损坏。
学校配发办公电脑时逐一登记编码,与各部门、各年级签订使用责任书
凡属于下列现象之一的,使用者要把办公电脑上交回学校: 
    1、如果办公电脑使用人员经学校人事变动,不再担任现职工作,变动后新的岗位不需要再使用办公电脑,宣布人事安排当天归还办公电脑。 
    2、如果使用人员调离本单位,请于办理人事关系前归还办公电脑,不归还者,学校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3、 办公电脑使用人员因故请病假或事假超过30个工作日,在离校前归还办公电脑,否则不准许休假。
第三条 学校将不定期对办公电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在上课时间段内,教师不得利用办公电脑从事与本学科教学无关的娱乐活动,杜绝以下情况发生:
1、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彩票、看电影、购物、闲聊等;
2查阅、存储、传播非法或不健康的信息;
3、在办公室里利用办公电脑浏览、下载、打印、传播有关损害国家利益以及邪教迷信等内容的网络信息;
4利用办公电脑从事(代人从事)期货、股票等经济活动。
5、下班或离开电脑半小时以上要关闭电脑并切断电源,不得人走电脑还开着。
第四条 使用办公电脑者应承担管理责任。
1、办公电脑专人专用,电脑及其外部设备实行定位安装、定位使用、定人管理。办公电脑严禁拿回家私用;严禁私自维修;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办公电脑使用情况。
2、办公电脑严禁用于娱乐等非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①、禁止利用办公电脑接私活或从事违法的活动;
②、禁止利用办公电脑进行一切有损学校声誉、教育工作和教职员工形象的其它行为;
③、未经学校批准,不能私自将学校信息和资料透露给校外人员,每位教师有保守学校信息和资料的义务;
④、不得私自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使用U盘前要先对U盘进行杀毒;
⑤、不得私自乱设IP 地址,乱设服务器以免造成病毒传播。每台电脑IP是固定的,不得擅自改动IP或是设为自动获取,若电脑系统重装还是使用原来的IP号。
3、安装的杀毒软件要定期通过网络或通过下载升级包升级,以确保办公电脑系统的正常运行。 
4、学校需要调用办公电脑时,使用教师应无条件提供。
第五条  使用办公电脑者应承担维护责任。办公电脑维护维修管理如下:
1要认真阅读《电脑使用说明书》,尽快熟悉、掌握办公电脑的操作方法。
2、 使用人员必须爱护、妥善保管办公电脑,要保持清洁,不得擅自更换零部件。电脑若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学校申报维修,严禁擅自拆机、检修。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须有电脑管理人员陪同或认可。 应注意在使用过程中规范操作,防摔、防尘、防潮,保持设备良好状态。
3、学校不负责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不负责维护维修因非正常使用或有意损坏造成的故障以及自行拆装、自行维修办公电脑造成的故障。
4、需要保存的文件应保存在D盘或E、F盘,不可保存在C盘。保存在C盘的文件会丢失,后果自负。
5、凡因工作需要交还学校的电脑时,其中属于学校无形资产的内容或者原主持工作时有价值的资料个人无权删除。
    6、每年寒假和暑假期间,学校对各部门、各办公室的办公电脑进行一次维护(除尘、系统维护等),使用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将学校配发给本人使用的办公电脑送到指定部门。当维护完成后,由学校及时通知教师本人领取,并当面核准。
7、正常操作办公电脑出现故障,在保修期内,由使用者与机器生产厂商售后服务部门联系解决;保修期过后由学校负责维修。属于操作不当、私自拆机、维修或管理不善等个人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由使用者承担维修责任。
8若发生遗失、被盗等,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六条 使用办公电脑应承担的教育教学与管理任务:
    1、所有上报教研组、各年级、各处室、学校、教育局的材料、统计报表尽量实现无纸化;需打印的材料由各部门、各年级将电子版材料传送到文印室打印。
    2、基本形成各部门、各年级档案、资料的电子化。
    3、熟练地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和相关外部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练使用电子邮件。
编辑:况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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