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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2016年12月09日 10:56:31 访问量:4373

 

 

 

 

 

 

 

神实字[2016]56

 

                     

神农架林区实验初级中学关于印发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的通知

 

处室年级组

为使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更加科学完善,原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经三届二次教代会修订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实施。

 

    附:《神农架林区实验初级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神农架林区实验初级中学

2016年128

 

 

 

 

 

 

 

 

 

 

 

 

 

 

 

 

 

 

 

 

 

 

 

 

 

 

 

 

 

 

 

 

 

 

                                                      

神农架林区实验初级中学办公室          2016年128日印发

附:

神农架林区实验初级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职工激励机制,推进我校各项工作和谐高效发展,根据《神农架林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神教发〔2010〕3号),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对象

实验中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资金来源  

学校全年8个月(每学期4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另外4个月(每学期2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工资基数直接发放。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病事假(特殊事假除外)超过1个月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分类考核

根据工作岗位,将教职工分为一线教师和二线教师两类考核人员。二线教师的绩效考核总奖金=所有二线教师8个月绩效工资总和×70%,一线教师的考核总奖金=所有一线教师8个月绩效工资之和+所有二线教师8个月绩效工资×30%。二线教师人员名单和岗位说明见附件。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小组,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和副主任、教科室主任、总务处主任为成员。考核小组每月通报1次(次月5号以前)考核结果,每学期期末(春季截止7月1日,冬季截止12月31日)汇总公示,确认无误后发放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一线教师绩效考核

一线教师考核总分106分:教学常规考核20分、教学效果考核50分、教师发展10分、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责任6分。

教师个人最后得分=考核分×工作量系数;工作量系数=个人工作量/专任教师学期人均工作量;

教师个人考核奖金=(奖励资金÷全校专任教师考核最后得分总和)×教师个人考核最后得分

(一)工作量的确定

1、教师标准工作量:语数外每周14节,物理、化学15节,其它学科16节。

2、公派外出培训学习,1个月以内,按上月正常工作量计算,1个月以上岗位设置按正常工作量计算,绩效考核一律按12课时/周计算工作量。

3、初三年级课辅,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种社团活动、特长班培训计入课时。

4、跨年级、跨课头教师每周增加2个课时。

5、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体音美等教师参与校、区等活动,由教务处核定相应课时。体育教师带两操,每周核定2课时,由教务处核定。

6、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岗位工作量。副校长10节/周,部门正职(含年级主任)8节/周,部门副职5节/ 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3节/周,班主任8节/周。

(二)教学常规考核(满分20分)

教务处负责统计结果,每月通报一次。

1、计划和总结(2分)由教务处负责,学期初、学期末要公布上交时间,按时收交、检查、量化、统计。

(1)计划(1分)

①规范性(0.5分)符合教学常规的内容要求,缺项者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

②及时性(0.5分)按学校要求的时间上交,晚交一天扣0.2分,扣完为止。

(2)总结(1分)

①规范性(0.5分)符合教学常规的内容要求,缺项者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

②及时性(0.5分)按学校要求的时间上交,晚交一天扣0.2分,扣完为止。

2、备课(8分)教研组每月检查一次,学期得分为每次检查的平均分。出现一次造假现象,该项得分为零,并扣除教研组长相应积分。

(1)集体备课

按照135课改模式要求备课;以备课组为单位进行集体备课(备课组长负责组织、召集),每周1次;必须形成书面教案(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版的);服从备课组长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备课任务。以上4项每项2分,不符合要求的分别扣0.5至2分,扣完为止。

(2)备课时数

备课时数与实授课时数相符,缺一课时扣2分,扣完为止。

3、互听互评、教研活动(4分)教务处每月统计一次,公布结果,没有教研组长签字的听课记录或评课不在统计范围。出现一次造假现象,该项得分为零,并扣除教研组长相应积分。

(1)听课节数

教龄3年以下的年轻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20节;其它教师听课不少于15节。每少1节扣0.5分,扣完为止。

(2)听课要求

听课的教师必须做好听课记录,听课记录要体现教学过程,要有教学评价、教学建议。听完课后2日内(含当天)交教研组长签字。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0.5至1分

(3)评课

每学期评课不少于10次,评课要填写评课表,内容上:①要与听课记录相符;②要结合教师授课的情况,根据生本课堂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提出自己的建议。少1节扣0.5分,扣完为止

(4)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教研组有记录。无课不参加教育活动的,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作业与考试(4分)教研组每月检查一次。有一项不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1)作业量

按教学常规的要求,书面作业,语文每单元一篇作文,每篇课文1次作业(含周记、自省本);数学每课一次作业,每周不少于4次;英语每周不少于4次;物理、化学每周不少于2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周不少于1次,美术每两周不少于1次。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作业布置,内容要精选、设计要合理,体现分层次要求,教研组长负责统一要求,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2)作业批改与反馈

课堂书面作业,语文每篇课文1次的作业须批改,数学批改不少于3次/周,物理化学不少于1次/周,少1次扣0.5分。中考考试科目,提倡学生建立错题本。

(3)考试

每月1次检测,及时阅卷评分。少1次扣1分,教务处安排的考试要在考试结束的当天完成阅卷,拖延一次扣0.5至1分。扣完为止。

5、随机听课(2分)领导随机听课,随时记分(依据听课观班评价表),不重复计分,取平均分。

(1)每学期分管教学领导和教务处、教研室和教研组必须对本学科每个教师随机听课至少1节。

(2)学校定期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内容如下:

①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按时下课,不在上课时随便外出;

②上课时无电话铃响;不接打电话;

③语言精炼,使用普通话,对学生经常使用鼓励性语言;

④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

⑤备课充分,重点、难点突出,讲解有针对性,无传授错误知识;

⑥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课堂学习气氛浓厚;

⑦使用学生喜欢的方法进行教学,课堂效率高。

(三)教学效果考核(满分50分)

教务处负责,每学期考核一次。

(1)基本考核分:以班级为单位,期末考试成绩位居全区前80名和前260名的人数达到规定目标的,该班语数外物化教师每人分别计25分、25分;超过规定目标的,每超过1人,分别加1、0.5分;达不到规定目标的,每减少1人分别减1、0.5分。

(2)奖励考核分:中考、抽考、统考合格率排全区第一名奖1分、人平分全区第一名奖1分。

(3)政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艺术等专职教师,由考核小组和相关班主任根据该科教师上课情况,以及语数外物化科目教师平均得分的90%,权衡评分。

(四)师德考核(满分为10分,实行倒扣分)

办公室负责,每月考核通报1次。

凡违反上级及学校有关师德规定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至10分,扣完为止。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出勤考核(满分为10分,实行倒扣分)

教务处负责,每月考核通报1次

1、事假3天以内不扣分,超过3天每超过1天扣0.2分。

2、病假5天以内不扣分,超过5天每增加一天扣0.1分。

3、旷工1天,扣10分;旷课1节,扣3分。

4、集体活动(含会议、监考、改卷等)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按病事假半天计算,半天以上按实际天数计算。

5、迟到、早退(含集体活动)每3次扣1分。

6、长病长假的按《林区教育局关于加强长病长假教职工管理的通知》(神教发〔2014〕54号)及其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教师发展(满分10分)

同一成果只按最高分加分,不重复计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每学期考核通报1次

1、区级、省级、国家级教育部门获奖论文(含教育教学随笔、案例等),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3、2、1;4、3、2分。

2、在区、省、国家级公开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含案例、随笔、反思、教育故事等),每篇加3、4、5分。

3、区、省级、国家级教育科研机构立项并通过鉴定的教研课题,主持人分别加4、6、8分,骨干成员分别加1、2、3分。

4、参编校本教材、案例等书籍,已出版使用的,每种分别按学校、省级、国家三个级别加2、6、10分。

5、获区、省级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2、1;5、4、3分。

6、参加校级、区级、省级、国家级公开课分别加0.5、1、2、3分;校级、区级、省级、国家级优质课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4、3、2;5、4、3;6、5、4分。

7、上级组织的专题讲座,主题发言者,区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7、10分。

8、在学校校园网站公开发表论文、课件、反思、随笔、感想、叙事等个人成果,每入选一项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9、教师带领或指导学生参加的各种比赛、竞赛、才艺展示等活动,获得校、区级、省、国家级名次,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5、0.2;2、1、0.5;3、2、1;4、3、2分。

(七)工作责任(满分6分)

副校级计5分、中层正职计3分(含年级主任)、中层副职计2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计1分、兼职计生、综治专干各计1分(兼职的取高计分,不重复计分);班主任计3分。

六、二线教师考核

二线教师是指以教辅、后勤为主要工作岗位的教师。

总务、教务、政教、办公室、体卫艺等分管处室每月对从事教辅与后勤岗位的人员考核公示一次。考核内容为能力和水平,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方法上采用:处室月考核(60分)、师德(10分)、校行政会考核(30分),师德实行倒扣分。每学期汇总一次,报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核准。

处室月考核(60分)。相关科室分别制定各二线教师岗位工作流程和考核办法,并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有关人员进行月考核。二线教师考核分取月考核的平均值计算。

二线教师最后得分=考核分×工作量系数。

二线教师个人考核奖金=(二线教师绩效考核总奖金÷全体二线教师考核最后得分总和)×二线教师个人考核最后得分

工作量系数由教代会全体代表投票决定,分为1.0、0.9、0.8三个层次,同一岗位的工作量系数相同。

工作量系数确定办法。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打分确定各位二线教师的工作量系数,同样岗位的二线教师工作量系数一样。打分程序如下:

1、各岗位发言代表(可以是本人、同事,也可以请部门负责人)向教代会进行岗位说明,并回答代表的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岗位说明的内容: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要求。

2、各位代表打分(只能打1、0.9、0.8三种分值,且三种分值都要打到),工作人员总分并计算各个岗位均分。

3、根据各个岗位均分分值,依次确定各个岗位工作量系数:得分0.95以上确定工作量系数为1;得分0.9—0.95(不含0.95)确定工作量系数为0.9;得分0.9(不含0.9)以下确定工作量系数为0.8。

以后若出现二线教师工作调整、人员增减,则以现有岗位确定工作量系数。若出现新的岗位,则召开教代会确定岗位系数,每年确定1次。

六、本细则解释权归校务委员会。以上所有核算取值,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本细则经次教代会修订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学校其他文件规定与本细则有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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